社会救助对象特指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员、五保户、困境儿童、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对象、失独家庭等人员,该类人员是社会最需关心关爱的群体,按照《丹阳市医疗救助办法》文件精神,该类群体城乡医保基金由市财政全额补贴,个人免缴。
丹阳医保局为民所想,第一时间会同民政局、农村农业局、总工会、卫健委等部门会商工作方案,有序、完整、及时处理参续保工作,现已完成该类人员计15477人次的参续保工作,减免个人承担部分金额623万余元,2021年度城乡医保中社会救助对象免缴工作已全部完成,避免了该群体个人自费重复缴费,有效的保障了他们的医保权益,从源头控制了该类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