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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协商谈判及协议签订工作会议
来源: | 作者:丹阳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5-11-28 | 1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规范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日,丹阳市医保局组织开展了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协商谈判工作,并顺利完成医保服务协议签订。

本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前期对申报纳入的医药机构开展了资格审核与实地评估,重点考察其服务能力、管理制度、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是否符合定点准入标准。经综合评定,一批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进入协商谈判环节。

在协商谈判会议上,市医保局与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围绕医保服务管理、费用结算方式、信息系统对接、绩效考核机制以及违约处理等核心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与明确。双方在平等、公正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随后现场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进一步明确了权利义务,夯实了合作基础。

会上,相关科室负责人强调,医保服务协议是规范医药机构服务行为、保障基金安全运行的重要依据。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切实履行协议约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和收费行为,主动接受监督,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持续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推动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