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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经办问答(四)
来源: | 作者:丹阳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3-10-31 | 17 次浏览 | 分享到:

18.今年开始实施的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如何扣缴?

答:我市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长期护理保险,10-12月的缴费标准为7.5元/人,由市医保部门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扣缴。


19.是否所有职工医保新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后需要缴纳长护险费用?

答:是的,职工医保新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后,划拨个人账户时会同步进行长护险保费的扣缴。


20.评估具体是如何进行的?

答:办理申请手续后,评估机构会根据参保人员预留的联系方式提前联系,安排2名评估工作人员组成评估小组上门为参保人员进行现场评估调查,并如实记录调查信息。


21.丹阳的参保人员,常住在镇江市丹徒区,可以在丹徒区申请评估吗?

答:镇江市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全城通办,失能评估的申请工作可以在就近地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窗口办理。


22.镇江市长期护理保险的经办网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