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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经办问答(七)
来源: | 作者:丹阳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3-12-08 | 60 次浏览 | 分享到:

32.评估结果是否终身有效?

答:评估结果不是终身有效。评估结果的有效期是 2 年。


33.评估有效期快满了,该怎么办?

答:对享受长护险待遇期满12个月的重度失能人员,经办机构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每位重度失能人员在2年内至少复核一次。


34.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后申请了复评,个人还需要承担费用吗?

答:对复评估结论一致的,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其他情形由长护险基金承担。


35.复评估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答:经办机构 (含承办机构) 审核受理通过后,经办机构重新选取定点评估机构组成复评估评小组开展复评,评估流程与初评一致,复评结论由复评估小组所在定点评估机构出具,复评估结论为最终结论。


36.收到评估结果后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可以开始享受长护险待遇?

答:收到符合重度失能等级评估结论书后,申请人可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和评估结论书原件前往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长护险待遇申请,结合参保人自身情况和需求选择护理服务方式和定点护理机构,从评估结论作出次日起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