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下午,丹阳市召开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会议,总结2020年度医保筹资工作,部署2021年度医疗筹资工作,副市长贺云华出席会议。
2020年,丹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6.2万人,人均筹资标准9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600元/人,全年筹资5.06亿元;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54万人,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年龄分段设四档,全年筹资0.38亿元,两项合计筹资5.44亿元。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在剔除风险金后,实际可用于定点医疗机构总控分配资金为5.23亿元。1~9月,各类补偿费用总计3.70亿元,占年度可用资金的71%。
2021年,丹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确定为101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33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680元/人。城乡居民补充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周岁以下参保居民375元/人;40周岁及以上至50周岁以下参保居民450元/人;50周岁及以上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的参保居民525元/人;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上的参保居民675元/人(城乡居民补充保险仅限于原城镇居民保险参保人员参加,其保费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合并征缴)。
据了解,从2020年起丹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缴。缴费方式由原来的“现金缴费”改为“银行缴费”,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仍然以税务微信、税务支付宝、手机银行和社保卡代扣代缴等多元化金融渠道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