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医保监管职能扩大,处理处罚事件增多,量情复杂,为加强监督执行力,规范执法程序,确保依法监管准确、及时、有效。日前,丹阳市医疗保障局专门制定印发了《丹阳市医疗保障局案件集体讨论工作制度》。要求凡涉及协议处理、行政处罚(处理)的案件,由局党组和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并作出决定。所有案件在进行集体讨论前,先由本局法制员核审,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专家意见,经局分管领导决定提交会议讨论,必要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参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处理意见或决定,存在重大分歧的,由局主要领导在综合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案件处理须执行听证程序。该制度从2020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