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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2025年度全市基本医保全民参保暨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会议
来源: | 作者:丹阳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4-12-02 | 23 次浏览 | 分享到:

11月1日上午,我市召开2025年度全市基本医保全民参保暨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会议,部署2025年度医疗筹资工作,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迅速行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副市长张文华出席会议。

会上,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薛东升介绍了2024年基本医保全民参保情况、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筹集和运行情况及明确2025年度筹资标准、并对《指导意见》予以解读。2025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450元/人,比2024年度增加20元/人。城乡居民补充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周岁以下参保居民 1035元/人,40~50周岁以下参保居民1153元/人,50~60周岁男、50周岁~55周岁女以下参保居民1270元/人,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上的参保居民1504元/人(城乡居民补充保险仅限于原城镇居民保险参保人员参加,其保费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合并征缴)。此外,我市驻丹高校、技职院校、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和幼儿园的儿童(简称“在校学生”)应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保险),缴费标准为430元/人。

市税务局局长谢春雷从税务征缴角度就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

最后,张市长从三个方面对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升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全民参保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强化部门联动,加快补齐短板,分类精准施策,优化参保结构,提高参保质量,维护群众依法参保权益,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二是明确目标,把握重点,全面启动全民参保工作。做好宣传发动,进一步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了解基本医保在抵御疾病风险、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方面的积极作用,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理念,营造良好参保缴费氛围。三是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全民参保工作顺利实施。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分解的任务尽早安排部署参保缴费工作,责任明确到人,强化监督考核,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合法利益,切实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各镇(区、街道)分管领导、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负责人,以及市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市医保局科室负责人、各税务分局负责人、丹阳农商行、建设银行丹阳分公司、人保财险丹阳公司、紫金财险丹阳支公司等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