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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生育保险支付方式 让百姓增加幸福感、获得感
来源: | 作者:丹阳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3-03-28 | 730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94号)、《关于贯彻<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镇政办发19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医保局决定自2023年3月份起调整生育保险付款方式。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将生育保险待遇中的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流产费用、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全部发放至职工本人的个人账户,即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津贴及男方护理假津贴发放至用人单位对公账户,由单位支付给职工。如因特殊原因需全部发放至个人账户的,需到医保局医保服务大厅填写“生育保险付个人卡申请”表及加盖单位公章。

调整生育保险支付方式旨在让百姓增加幸福感、获得感,这是医保局改进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的又一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