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况介绍
按照2021年9月14日省检查组对我市两家民营定点医疗机构明察暗发现的问题清单以及市纪委交办的对我市3名救助对象在该院的就诊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存在1.病历书写不规范;2.过度检查;3.过度治疗;4.违规收费的违规问题。
二、处理结果
根据《丹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之规定,处理如下:
1.对丹阳城中医院追回违规金额57522.61元,并上缴一倍违约金57522.61元。
2.对丹阳曙光中西医结合医院追回违规金额51117.7元,并上缴一倍违约金51117.7元。
3.两家医疗机构对违规问题提交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