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慢特病管理办法,3月30日市医保局组织医学专家对2021年一季度申报的慢特病进行了评审,本期共收到定点医院医保科提交申报材料1186例,其中通过专家评审人数为1168人,不通过18人。按照省医保经办服务规范时限要求,4月1日开通了门诊慢特病结报通道,通过人员即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提醒广大参保人,慢特病申报需携带:1、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2、疾病诊断证明、相关检查检验报告;3、申报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就近到各医院医保科申报。
下一步,医保局将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办理流程,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好参保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