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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丹阳医保局为国家集采药品落地惠民提供基金保障
来源: | 作者:丹阳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2-05-19 | 2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认真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政策,减轻医疗机构回款压力,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保障国家集采药品落地惠民,我市医保局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落实国家集采中选药品采购周转金预付工作。

国家和省医疗保障部门为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明确规定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在中选药品采购协议签订后20日内,要向医疗机构预付当年约定采购金额的30%,作为医疗机构向国家集采药品中选企业支付药品采购款的周转金。我市医保局一直高度重视采购周转金预付工作,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我市对落地实施的三个批次国家集采中选药品,严格按照规定向相关医疗机构预付2235万元。

下一步,我市医保局将继续做好采购周转金预付工作的,克服药品采购货款回款慢的弊端,减轻企业财务成本压力,保障中选药品及时供应和临床使用,确保患者充分享受国家集采药品降价惠民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