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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外伤核查加力 严防医保基金流失
来源: | 作者:proc38046 | 发布时间: 2021-04-25 | 28 次浏览 | 分享到:
        医疗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是每位参保人员的义务。为进一步规范参保人员意外伤害费用结算,我市对在初审过程中有疑点的申请单一一进行外伤调查,严防医保基金流失。

真实案例

近日,医保局收到导墅镇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送审的吴某意外伤害费用申请单,经初审发现其个人承诺书与医院出院小结外伤原因描述不一致,医保局工作人员发现疑点后,立即出发去常州某医院调查其就医记录,发现就医记录为“在工作时,不慎从高处坠落”,医保局认定其就医费用应由第三方承担,不应由医保基金支付不予受理
相关政策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为规范参保人员使用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行为第四条:参保人员不得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友情提醒参保人员

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在填写个人承诺书时,要如实、详尽提供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确保本次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如有虚假陈述或弄虚作假行为,参保人员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医保局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结果等情况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其他相关信息公示系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