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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合力监督医保基金合法使用
来源: | 作者:proc38046 | 发布时间: 2021-03-19 | 14 次浏览 | 分享到:

医保、医疗、群众三方合力监督医保基金合法使用这是今年我市医保基金管理构建的新机制。

2021年,市医保局要求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品明码标价并按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要求,开展药品分类分区管理,对所售药品设立明确的用药标识(包括医保药品和非医保药品)。如果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未尽到管理责任,未标明医保药品和非医保药品,市医保中心将根据服务协议要求其限期改正。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医保药品刷卡购药,市医保局将对此类欺诈骗保行为零容忍,实行举报奖励机制,广大群众如发现身边存在欺诈骗保问题可以进行实名举报或匿名举报。

我市对举报内容经查实涉及的欺诈骗保金额,按以下三档比例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一档

对举报查实欺诈骗保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按照查实金额的5%给予奖励。

第二档

对举报查实欺诈骗保金额在5-15万元的,按照查实金额的4%给予奖励。

第三档

对举报查实欺诈骗保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按照查实金额的3%给予奖励。

各档次奖励额度低于上一档次最高奖励额度的按上一档次最高奖励额度执行。

举报人为定点医药机构内部人员、原内部人员或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并提供可靠线索的提高奖励比例1%。举报欺诈骗保行为不涉及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但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给予200元的奖励。

除了通过社会各界举报投诉,我市医保监管也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在各大医院、药店实地检查,加大查处力度,日常使用智能监控系统进行智能审核,形成医保、医疗、群众三方合力,社会各界都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督工作中,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氛围,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举报电话:0511-88033933

邮递地址:丹阳市开发区东方路25号丹阳市医疗保障局203室,邮编21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