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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进行2020年度医保工作考核
来源: | 作者:proc38046 | 发布时间: 2021-02-08 | 19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丹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办法》及《丹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文件规定要求,丹阳医保局对全市49家定点医疗机构及242家定点药店进行2020年度医保工作考核。

        为保障考核工作有序开展,医保局专门召开了考核工作会议,成立了三个考核小组,进行为期半个月的考核。考核采取各定点医药机构自查书面汇报及考核小组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医疗机构围绕综合管理、就医管理、目录管理、费用管理、协议管理等方面;药店围绕综合管理、质量管理、服务管理、信息管理进行考评。重点检查医院是否存在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等行为,药店是否严格执行药品进销存系统操作。医保局将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年度考核款的拨付、超年控指标部分结算等。
        通过年度考核,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价格收费行为,减少医保基金的违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