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全市居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丹阳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上级医保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将于2022年11月15日开始,为使您及家人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请您关注以下缴费事宜:
一、参保对象
1.本市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2.本市户籍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3.持有本市居住证、没有参加户籍地基本医保且非必须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外来人员(含有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二、参保缴费时间
2022年11月15日开始至2022年12月28日结束。
三、缴费标准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400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充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正常续保人员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办理本人或代他人缴费:
1.线上缴费渠道:
①登陆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注意选择社保经办机构“丹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②可以微信搜索“丹阳医疗保障局公众号”,点击进入“掌上医保”,再点击“医保交纳”;
③下载社保卡发卡银行APP缴费。
2.线下缴费渠道: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农商银行或建行各网点柜面直接缴费。
3.社保卡批量扣款缴费:已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且账户内在2022年12月25日前有足够存款余额的签约缴费人,税务部门将定期扣缴。
五、注意事项
未在集中缴费期内(2022年11月15日-12月28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补缴2023年度保费,补缴其全年个人缴费部分,在缴费到账之日起且待遇等待期满后(2个月)方能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亲爱的居民朋友,请您千万不要忘了为自己和家人及时参保缴费,以免因错过缴费期而影响您2023年的医保待遇正常享受。再次感谢长期以来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事业蒸蒸日上,阖家幸福安康!
丹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