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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对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专项督查
来源: | 作者:丹阳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2-11-30 | 4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分别对全省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专项督查全覆盖。此次专项督查为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开展的第二轮专项督查,第一轮专项督查在2020年。

2022年11月16日,省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处负责人、督查组长卢银桂带领相关专家组成的督察组,在镇江市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处处长周霞等人的陪同下莅临我市,分别对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开展现场专项督查,我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刘文彬及业务科室负责人陪同。

上午,市人民医院院长郜黎伟率药学部、采购中心、财务科、医保科、信息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对该院阳光采购工作进行了详细汇报。随后,检查组通过现场调研、实地抽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对该院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政策、网上采购率执行情况、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进展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同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整改意见。

下午,督查组一行来到市中医院,院长蒋华率总会计师、药剂科、设备科、医保科、信息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对中医院在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汇报,汇报结束后,督查组成员与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同时对平台数据进行现场核查。

督查组对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总体执行情况给予了肯定,并对今后如何完善采购制度作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