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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种类繁多,哪些才能报销?一起来了解→
来源: | 作者:丹阳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2-10-24 | 29 次浏览 | 分享到:

去医院看病时,有的药品可以报销,有的药品不能报销。你需要了解“药品目录”相关知识!读懂医保的报销范围,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将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基本条件的药品纳入目录范围内进行管理。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

问:医保药品目录中标注的“甲”“乙”是什么意思?

答:基本医疗保险出于管理需要,将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分为甲、乙两类。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要先按一定比例扣除个人自付费用后,将余下费用再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问:哪些药品不能纳入国家医保《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1号令)规定,以下药品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1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2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3保健药品;

4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5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6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7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8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问:药品符合哪些条件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1号令)规定,参保人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1以疾病诊断或治疗为目的;

2诊断、治疗与病情相符,符合药品法定适应症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

3由符合规定的定点医药机构提供,急救、抢救的除外;

4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药品费用,应当凭医生处方或住院医嘱;

5按规定程序经过药师或执业药师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