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被国家医疗保障局列为“肺结核防治多渠道筹资和支付方式研究”项目试点城市。日前,医保局与卫健疾控部门共同对定点医院肺结核诊疗和费用控制情况进行考评。考评中发现我市定点医院对肺结核病患者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和诊疗,肺结核医保报销政策落实到位,较好地完成了医疗服务质量和费用控制。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定点医院累计上报救治肺结核病人210人,实际发生医疗总费用225.89万元,报销金额151.17万元,其中结核病诊疗包内医疗总费用121.17万元,报销金额97.52万元。